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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兴庆区法院少年家事法庭撑起未成年人成长“保护伞”

  

为鼓励先进、激励队伍,推进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等50个集体、李娜等10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被表彰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谁能想到,一些看起来老实乖巧的少年却已触犯了法律;还有一些已临退休人员,甚至六七十岁的老人每天游荡在各个小区,对女童不怀好意……当这些现象成为案例,接受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的审判时,让办案法官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2020年,我从交通法庭调整到少年家事审判庭,在依法审理案件时,被一些案情深深触动。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我们不仅要保持法律的宽严相济,法官的释法明理,更要引导监护人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义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面对记者的采访,银川市兴庆区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范秀利说出自己的办案心得。她说,每次办理案件,法官都会在审判结束后总结分析案件的诱因及受害群体,及时做好普法宣传和应对措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及未成年人受害。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维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在此背景下,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于20099月成立,成为全区首家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法庭,管辖审理银川市“三区两县一市”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以及兴庆区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的涉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和部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后于20199月与家事合议庭合并成立少年家事审判庭。

兴庆区人民法院将传统法台式法庭改为圆桌式法庭,选择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有耐心、有爱心的女法官集中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通过推行温情审判,形成圆桌审判制度,运用与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相适应的方式进行审判,消除和减少了未成年被告人庭审中的心理恐慌、紧张感和消极情绪。同时开启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未自行委托律师的未成年犯指定律师作为其辩护人,充分保障每一位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不断强化部门合作,建立“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制度,以及深入走访,形成社会调查报告制度,促进少年家事审判庭质效双升。

“未成年人犯罪以侵财和暴力犯罪为主,近几年涉案范围又趋向网络诈骗方面,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未成年人社会阅历浅,判断是非能力差,在缺乏良性诱导的情况下,容易误入歧途。”范秀利告诉记者,兴庆区人民法院在家事审判中坚持寓教于审,完善案前预防、审判教育、判后帮教三项工作机制,促使未成年犯罪呈逐年下降趋势。今年5月份,兴庆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拘禁罪案件,其中有6名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参与了该案。针对这类案件,少年家事审判庭联合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永宁县公安局,向6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首份《督促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促使涉事的未成年人尽快回到正常的成长轨道上。与此同时,少年家事审判庭坚持寓教于审,不断推行人文司法。在开庭审理时由法官与公诉人、辩护人、近亲属、“合适成年人”等共同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并将罪犯原因分析、今后改进方向、期望等写进判决书,起到教育作用。为更好地引导未成年犯改过自新,帮助受侵害的未成年人走出心理阴影。20225月,少年家事审判庭与银川市心理协会签订合作协议,通过矫正未成年犯的不良心理倾向,帮助其回归社会,修复未成年受害人的心理创伤,摆脱心理阴影。

“我们从审判案件中发现,家长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教授孩子如何保护自己、防范坏人,最终导致未成年人受到伤害。”范秀利说,未成年人所受伤害大多来自性侵犯,为了杜绝此类悲剧,兴庆区人民法院成立了“心向少年、爱驻家园”志愿服务队,与多所学校签订“法治副校长”共建协议书,由兴庆区人民法院领导及少年家事审判庭的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了法治教育讲座。同时编制印发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禁毒知识等多种宣传册,自编自导自演了针对低龄儿童的普法短剧,在辖区小学及乡镇、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案释法,受教育学生达30000余人次。有位家长向法官说:“以前不好意思给孩子进行性教育,看了你们的话剧,我知道了教会孩子保护自己有多重要,以后不仅是孩子,我自己也要多多参加这样的活动。”

通过“情”“理”“法”多管齐下及各类创新举措,兴庆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2021年被共青团中央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这份荣誉让少年家事审判庭的法官们感受到肩上的责任正在不断增加分量,她们纷纷表示,将继续力争为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每一名孩子的成长撑起“保护伞”。(宁夏新闻网记者胡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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