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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法官为您讲讲购买“法拍房” 的注意事项

  

“法拍房”即“司法拍卖房产”的简称,如今,网络拍卖已成为司法拍卖的主要形式,可有效破除地域限制,提高拍卖参与率,从而提升拍卖资产的变现效率和溢价比例,实现双方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那么,在购买法拍房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金凤区人民法院以案释法,为您讲解。

案情回顾

2020年,王某通过淘宝网拍得位于某小区住房一套。近日,他收到了法院送达的开庭传票。原来,该房屋所属小区的物业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承担案涉房屋自2017年至2022年期间的物业服务费。

庭审中,王某称其于20205月才取得房屋产权证,在取得产权证书后的房屋费用其应承担,但之前发生的费用与其无关,故要求法院驳回物业公司要求自己支付未取得产权期间物业费用的诉讼请求。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对性,物业公司无权请求竞拍人缴纳原业主欠缴的物业费,然而,本案中,存在着由竞拍人承担的例外情形,法院最终支持了物业公司的诉请,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法院在该涉案房屋的竞买公告中已经载明,标的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司法机关的拍卖公告属于“要约”,竞拍人参与竞拍即可认为对拍卖公告中内容的认可;一旦拍卖成交确认后,合同即成立并依法生效。王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充分知悉并接受竞买条款的情况下拍下案涉房产,视为自愿接受竞买条款的约束,理应按照拍卖公告书中竞买须知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故案涉房屋自2017年至2022年期间的物业服务费应由王某向物业公司支付。

法官提醒

当事人在选择法拍房时,要仔细阅读拍卖房产的《调查情况表》以及《竞买公告》,充分了解拍卖房产的拍卖依据、权证情况,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房屋的面积位置、租赁情况,抵押情况、有无权利限制、有无欠缴供暖费物业费等费用以及是否限购等情况,并通过实地看房,确认房屋情况、瑕疵状态。对不清楚的问题应及时咨询法院、拍卖机构、房屋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及贷款机构等,从而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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