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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工程 | 贺兰县法院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活动

  

为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旁听庭审在预防职务犯罪中的震慑作用,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7月26日上午,贺兰县人民法院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活动,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任某挪用公款一案,邀请银川市纪委、贺兰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镇(街)、部门(单位)党员干部代表及本院干警代表等130余人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任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110万余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任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证据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忏悔。本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审理程序规范,衔接紧凑,充分保障被告人任某的诉讼权利,听取控辩双方意见。观摩人员全程旁听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以最直观的方式全面了解一名公职人员违背初心使命,背弃理想信念,一步步跌向犯罪深渊的全过程,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和违法犯罪带来的惨痛教训。庭审观摩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今天的庭审现场是一堂生动鲜活的“廉政警示教育课”,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要以案为鉴,时刻紧绷廉洁弦,不断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时刻做到心中有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近年来,贺兰法院充分发挥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教育作用,持续深化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示警,推动旁听庭审警示教育常态化,用“身边案”“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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