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诉讼服务 司法公开 法院文化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中心->审判动态
马永平放火案一审开庭

  

2016615日上午,被告人马永平放火一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15630分许,被告人马永平因水暖工程款纠纷,为泄愤,携带事先准备好的汽油登上从宁夏贺兰县开往银川火车站的宁A22870301路公交车。当公交车行驶至贺兰县金盛国际家居东侧路段时,马永平用打火机点燃汽油,造成18人死亡、32人不同程度受伤及公交车烧毁的严重后果。银川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马永平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故意放火,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和辩护人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分别对被告人马永平进行了讯问、发问。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进行了辩论。被告人马永平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并当庭表示认罪。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各界群众20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本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 责任编辑:
☆ 银川中级人民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银川中级人民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银川中级人民法院网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银川中级人民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银川中级人民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银川中级人民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