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至6日,银川中院行政庭在本院30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汤玉军等人诉被告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人民政府、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顾家桥村村民委员会土地征收行政补偿系列案。
该案系2013-2015年间,被告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征收原告土地,并委托相关单位与原告签订了土地拆迁补偿协议。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协议中第七款规定:如遇国家对土地征收价格政策调整,按照银川市新政策执行。现原告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将补偿差价补给原告。
该案是银川中院有史以来受理的人数最多的行政系列案,官民矛盾突出且社会影响较大。本院对此系列案十分重视,多次召开庭前准备会议,向分管领导及时汇报准备情况,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自治区高院行政庭对此案十分关注,在开庭前到本院就案件情况与承办法官进行指导交流,且亲临现场旁听案件审理全过程。值得肯定的是,行政庭庭长丁瑾在腿摔伤无法行走的情况下,依旧坚持开庭,为青年干警树立了担当实干、爱岗敬业的榜样。在法警支队、司法技术室等部门的有力支持和配合下,为期两天的庭审秩序井然,顺利进行。此案本院将择期宣判。